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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爷爷 房子 上树 口味 味道 实质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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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台湾作家三毛,在她的名篇《撒哈拉的故事》有一段提到粉丝,她可爱的丈夫荷西问她,粉丝是什么,她回答说, “这个啊 ,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 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最近许多好玩的东西在我的微薄 今儿我也去了趟派出所,当了一回正义的“来福灵”,去年一年我一直堵心的一档子事,反正我交给咱的人民警察了,不管结果如何就是讨个说法。”也许是荷西真的相信了,这美好的说法,也令我心动不已。鲍鱼我们吃的不多,做的再差一般我也是审慎对待不敢浪费更不敢置评,至于红烧肉,我很有自信,且不说我们如何日常所见所吃了多少,这道菜,其实很简单,固定这么些作料,也大致这么一个流程,但每个人都做出不同的口味道,所以曾言:每个男人都会做一个红烧肉。十七八岁时候的我对台湾那些流行的作家还是颇为不屑的,但这段是我记忆最深刻的描写。我现在只记得一点我在船上游串,而爷爷他们在狭小的船仓里喝酒的场景。可见食欲影响了我的文学审美。妞最近也堵心,买了房子后,前房主跟她磨叽说自己卖了房子无处栖身,妞心一软把房子免费借给了她,从四月初到如今了马上五一了,那姐姐还没要走的意思,后来变本加厉的打电话要求住到六月底,妞郁闷了,怒了,打电话给中介,强烈要求中介主持公道。当然后来,有人考证,三毛笔下那个率性天真的荷西也许是不存在的,他在活在三毛的想像当中。于是,房子里充满了潮气和湿气。但谁计较这些呢。比如说,红烧肉是要时间煮的,有的店就是先烧好放在冰箱里,客人点的时候拿来热一下上桌,这种热一下的熟菜口味是最糟糕的,肉质如木,味道失真。但就记得那片下在鸡汤里“春雨”。遛猫呗 静谧的这里还十分适合谈恋爱 蒋小花很快适应环境 悠闲自得 摆出经典POSE让麻麻拍照 突然 附近松树林里冒出一位妇女 就地上厕所 (人像略 实在不雅) 蒋小花 见到外人 受了惊吓 迅速上树 我以为妇女离开 小花就会下树 没阻拦它 一边上一边在观望妇女 (特别解释:蒋小花没耍流氓 蒋小花是母猫) 越上越高 离地五米左右 在观察妇女的一举一动 在看麻麻 目送妇女离开 (唱:我送你离开 千里之外 你边走边系裤腰带) 蒋小花死盯着渐远的妇女 妇女从头到尾都很投入 没发觉我们 16:50蒋小花害怕的表情 又过了一刻钟 我呼唤蒋小花下来 它无动于衷 在上面有些困 睡着了 我趁机离开去不远处 拍杏花 芳香扑鼻 沁人心脾 看的小美如痴如醉 (好多杏花照片下周发 喜欢的盆友们一定要来) 17:30我拍完杏花回 蒋小花还在老地方 我一遍遍唤它名字 它不理我 也不动 我晃动树 以为它会自己下来 结果适得其反 它爬得更往上了 还在往上使劲儿 蒋小花就快到树尖 离地九米左右 我突然意识到问题严重了 猫只会上树 不会下树 我无助 蒋小花也无助 起风了 我很冷 蒋小花在树尖更冷吧 高处不胜寒 我有些难过 责备自己 在装猫头鹰 18:00天色渐晚 天阴了 我电话求救 告知对方具体位置 告知对方一定要穿 上树装 18:10“英雄”火速出场 可惜不是英雄救美 英雄救猫也说得过去 (“英雄”看此照片问 我咋这胖泥?就已经感受到了文字对于生活带来的安慰。每天我们在新房子吃饭,晚饭后要回到旧房子睡觉,只要我们一起身, 猫猫就带路,与我们一起回老房子,夜色下我扶着姥姥慢慢走, 猫猫就在我们前面,上上树,抓抓草,然后蹲地等等我们, 待我们快跟上了,她又向前跑去,一直带我们到老房子。 粉丝这个东西,似乎是家庭饭菜的永远的后备力量。很明显这个赌局我赢了,于是我们去排了一个悠长的队伍,买回那只有着美好声名的鸭子,然后在抗回一箱啤酒,在我其中一个朋友租的房子里(他们家小,所以他出租在外)。几乎总是以下在各种剩汤里的形式出现。所以,海边的房子价格远远高于不在海边的房子。过去的家庭,鸡汤、红烧肉之类的算是大菜,每次上桌,就要计划着分成几顿吃的,等到实质的内容消灭差不多的时候,就剩下那碗意犹未尽的鲜汤。等她挂了电话,我问她,你老实说,咱那房子过户吧?最完满的方式,就是再加一把粉丝进去,这样又成了滋味十足的一个菜。不会再有,假如非要把这失去的味道定义出来的话,我想这失去的味道大概就是期待和想念了。粉丝的好处是荤素不忌,红汤白汤总适宜。总结下来,只有一样是非常清晰与鲜明的,就是味道,食物的味道。比如是鸡汤,最后下完粉丝烧好再撒点青蒜花上桌,另备一个酱油碗,我们这里特产的白酱油,洒点胡椒粉,拍一两个大蒜头进去,用筷子挑起老长的粉丝放在酱油碗里蘸下,再拖进嘴里,并不停深吸,才将长长的一筷子粉丝吃进嘴里。总是处理这烂蔬坏果,确实考验我爷爷的烹饪智慧,所以我说,如何将不好的材料料理成佳肴这才是一等一的能耐。虽然略为狼狈,但这个过程还是无比快意。当然学费也不是白交的。假如是红烧肉的汤,粉丝则别是风味,将粉丝全拖到饭上,肉汤的汁渗透到饭里,粉丝吃完,再扒一口饭,味道好极了。我问过她做法,她也细细告诉我两遍,但我始终没有学上上,虽然我依稀记得好象也不复杂。假如还能在这碗红烧粉丝中发现上顿打扫不干净遗漏下来的块把肉,也许是小小的一根肉丝,那状态,用悲喜交加形容也不为过,悲的是,一顿大肉的一餐已成往事,此顿只能以肉味佐饭,喜的是肉味之余,尤有如浮光掠影的一片肉的实质,呵呵,多么不易。我爷爷泰州人,做干部多年,游历四方,可以说知味天下,更是做了一手好菜,其中红烧肉尤可值得称为经典。往昔的生活,于物资匮乏中,有不断的惊喜,以一碗剩汤下点粉丝,就觉得有荤菜在继续,而今,只怕这碗剩汤早给倒进下水道了。爷爷去世那天,我一路哭泣走路回家,回家没有钥匙,就坐在楼梯上泪流不止,见到的人无不叹息。 我爷爷最好的是吃粉丝汤,早晨起来,将水煮开,下入粉丝,再打一个荷包蛋。这经典由来说起来有点不堪,主要是因为我奶奶这个人比较小气,买肉总爱买些大肥肉(瘦肉很少的那种),如何做好这些肥肉,没有一点人生智慧还真是无法做到,我爷爷智慧了得,所以一招破解,这招叫做“化肥为油”。另准备一只大碗,挑一筷子荤油,倒点白酱油,洒上胡椒粉和葱花,最后将下好的粉丝、荷包蛋连汤带水倒在这个大碗里就成了。(蒋小花上树下不来的往事,喜欢请点击红字:千万别让家猫上大树) 下到这里我以为它会头朝下 下树,谁知人家马上调转,改 头向上退着下。其实也就和下阳春面差不多,但粉丝别有滋味,又不如面条那么实在。豆角切斜断,当然可以直接掰成段,我觉得斜点漂亮些~ 做法就是:豆角在滚水中汆熟,后在冷水中过冷河,盛起放在器皿中,加做好的芝麻盐、醋、生抽、鸡粉拌匀,最后要记得淋点香油哦~ 离近点看吧 嗯~~,真有点像蚂蚁上树,是不?早晨吃上一碗,也不足以影响中午的胃口。父亲下刀的时候,我感受到鸭子带着温暖体温的腿在我紧拽的手里颤抖和逐渐僵硬的感觉,那个感觉今天还能有深刻的印象,以至我当天对煮好的美味鸭子顿时失去了胃口,虚伪的说句,我从没有如此鲜明的感受到生命在我手上的消失,当然,我的心依旧坚强,或者说我克服了软弱,终于使我以后再吃鸭子的时候没有了心理障碍。后来,报纸上说,粉丝这东西,含铅量高,老年人不宜多吃,容易得老年痴呆症云云,我三妈是做护士的,于是极力反对爷爷再吃粉丝。由此可见两者之间的经营风格,前者往往实力不济,以常备取临时之不足,而后者无疑要自信许多,来饭店吃饭,等一点时间往往并不重要,但吃不到可口新鲜的食物才是扫兴的,所以我们去一家店,如果是备好的熟菜热一下上桌,基本上就去下回了。但爷爷到73岁的时候去世,逝前,思维清晰。做的红烧肉也是绝佳,但和我爷爷已完全是两种风格。并不见这辈子吃粉丝给他带来过什么影响。那个教育于我,就是材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去吃,而且要吃出快乐。 爷爷一辈子过的不太顺遂,比如他明明是49年前就参加工作了,后来为表示与新中国同生,就将工作时间写在49年,结果最后只能算是退休而不是离休,工作比同工龄的人少了一大截,比如晚年以后,只是动个前列腺的小手术,就因为医疗事故给动了两次。有时候我还想问她那只鸭子怎么做,但又不想去问,我知道即使学会了也做不出那个味道,又何必破坏这美好的印象呢。生生将一个好身体折腾到行动不便。可是这次一经入口,便感觉肉质细嫩,味道略带酸甜之口,加之淡淡的勾芡把味道全部裹入,倒有点杭州菜的范儿。本来以他的资格住好房子不成问题,但却发扬风格一辈子让过无数的房子,最后,还是为房子的问题的生了许多闲气。借着食物回忆,也真是奇怪,当我想到某个食物的时候,确实牵扯到许多已经忘记的事情,将那些事情串联起来的时候,又发现一个曾经的自己。他生病的那段时间,家里开始折腾翻修房子。姥姥家房子还在维修中,地下灰多,猫猫不在乎。特地为他修了个卫生间(以前老房子都是公共厕所),忍受了几个月灰土嘈杂的爷爷,竣工那天还是很开心的,和工人们吃竣工饭,还喝了一杯白酒而后家人扶着,去院子里看新建的卫生间。我们家从爷爷开始,基本上都是乐天安命,这个,说不好,就是我们全家都没有上进心,说好,我们知足长乐,子弟们也都驯良和善,没有作奸犯科的,在我们家周遭的环境,比较下来,还是值得骄傲的。高兴的只点头,大家看着也高兴,觉得这些日子没白辛苦。爷爷去世以后,此等佳味几乎不再,虽然,我们都声称已得真传,但说老实话,做的最好的时候,也只是几分相似。那想到第二天,爷爷就旧疾突发,溘然长逝了。爷爷是我们全家的榜样,甚至是骄傲,和过去的熟悉我们家的人一谈起爷爷,必然得到尊敬的,我记得爷爷病重的那段时间,经常有陌生的人来看望爷爷,说是以前是他的下属或者相识,谈谈就是如何敬重我爷爷的为人。 过去在厂里上班,我们的那个厂还是上市公司,规模很大,所以厂门口的小饭店多如牛毛,生意都很好,竞争也激烈。是的,那个鸭子和他曾经著名的味道我们实在是记不得,但就记得那天的开心和尽兴。厂里的职工在小饭店里吃的是便饭,所以每家菜固定是那么几样,但做法上,各有手段,都有特色。我爷爷也是航运公司的,出差常坐他的船,据说每次都带着我。我第一次吃蚂蚁上树,就是那时候,那一盆粉丝肉末上来的时候,几个同事都以为是家常那种剩汤烧粉丝,只有我略算有点见识,说这个叫做蚂蚁上树。她住咱家房子,租自己房子,她还有难处,有这么有难处的吗?蚂蚁上树本是川菜,在我们这里几经改良,已经口味十分本地化了,到现在,也几乎不叫蚂蚁上树这个名字,大家都知道的东西,也就没有什么噱头了,不如干脆叫肉某末粉丝实在。这就是傻人,不过人太精也不好,傻并快乐着。在做法上了,除了口味上由咸辣改为甜鲜以外,制止上也不改干炒为炖煮了。到今天我才明白,猫会上树也会下树,原来蒋小花那个笨蛋从小长于室内, 没练过,只能上,不会下。说到底,就我们小时候一直吃的剩汤粉丝是一个味道了。开始换换口味没什么,后来日子久了,未免逐渐生腻。 厂里工作非常辛苦,在流水线上每个人和设备一样重复了简单但不停的动作,也只有在吃饭时候,才略有交流。如果评介一家饭店的水准,我有简单的法子,就是点一道该店的红烧肉来吃,红烧肉是家常菜,大家是经常吃也经常做的,正是因为熟悉,所以口味好坏一尝立见高下,不但由此知道这家店厨师的手艺如何,口味取向,还大致可以了解这家店的实力配置与后道管理。厂里还有许多从学校刚出来的实习生,有许多就是我的校友。只记得某天,拿起初中一个题目来看,他们解了半天也不得其解,我一看就大致知道了答案,所以他们很不服气,偏说是错的,于是我们打赌起来,赌的是我们城市西门桥当时卖最红火的酱鸭。年轻人毕竟是有精力,往往一个夜班下来,还有精力坐在一起喝酒。当年自许是才俊 目流星 卧太斗 步青云 一览众山小天下 楫断中流呼不群 江渚渔樵今已矣 暗销魂 醉黄昏 人瘦去 尤念昔日花开时 一卷清风一卷诗 好在我的朋友习惯了我的张狂和我对他们素来的奚落,于是也不介怀,(现在想只怕是介怀的,要不为什么一结婚就躲我远去)。一餐也吃不了几个钱,吃来吃去反正是那几个菜。我想,纵然是有一天我完全复制了,但也不会再有往昔的那个味道,因为不会再有我爷爷黄昏下坐在厨房外面的小板凳上在一个小炭炉上慢慢翻炒的身影。但酒一下去,就无由的快活起来。开发商大力宣传,最贵的房子就是海景房。若干年后,生活渐算体面,但无论什么大餐,也记不住里面价格不菲的东西,倒是有时候,会无比怀念一道小店里吃的普通 的菜,会怀念吃那道菜时候那段年轻的时光。中介还真了解俺们两家的情况,中介大姐说那姐姐自己的房子就在隔壁租出去了,合着住我们的房子,她自己个收着租金啊! 到了夜晚,自己也会下个粉丝汤做夜宵。我不敢说我爷爷的手艺到底如何,但他做的菜确实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味道。荤油家里现在是不备了,可以现炸点葱油,口里渐已麻木,所以必须要虾米提鲜。这里的老房子不象悉尼的老房子,更不象中国的老房子。粉丝已经不是当年的绿豆粉了,就用耐煮的山芋粉,鸡蛋会打一个,洒上胡椒粉。最好的房子就是能看到海的房子。端到电脑前面。警察大哥倒是很是上心,据说这不是个难事,看来咱的税也不是白交的。 你知道,人有时候会走神的。记得当年,我爷爷坐在厨房外面的小板凳上,在一个小炭炉上慢慢翻炒这一锅红烧肉,只炒得汤汁全收,肥肉出油,这个说起来简单,但往往度是掌握不当,炒不充分,肯定味道不够,炒过了,肉就被炒焦。在吃之前,我放纵自己在精神上的片刻迷失。姥姥新房子维修,搬到旧房子住,两房相差100多米, 没有人带领,猫猫自已找到旧房子来。 爷爷 房子 上树 口味 味道 实质 这碗 许多 也不 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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